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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现状

所属图书: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08)

出版时间:2008年08月

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现状特点与政策调适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养老服务形式。居家养老是深圳市养老服务的主要方式,2007年居家养老人数是机构养老人数的28倍,二者的比例为28∶1。截至2007年12月,全市有17500位老人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占户籍老人数的17%,人均月资助额270元,基本囊括了全市最困难的户籍老人。

一 深圳市养老服务的基本态势

从2005~2007年民政部门老龄人口统计数据看,深圳市户籍人口结构属于年轻型,老龄比例在下降(见表1)。

表1 深圳市户籍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至2007年12月,深圳市60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达9.0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212.37万人的4.28%;65岁以上的户籍老人达7.1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37%,均未超过10%和7%。据2006年抽样调查,全市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5.6岁,可以说深圳是座年轻的城市。

虽然富而未老,但是深圳市决策层并未因此掉以轻心,认识到在未老的表象下,蕴含着几股“老龄冲击波”:户籍“丁克家庭”和空巢家庭各占10%,“候鸟型老人”约6万人以上,特别是移民成批涌入带来成批老化所形成的峰值效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年轻的外来人口成批涌入深圳创业,必然在未来15~30年内的某几个时点形成峰值,导致养老需求在该时点剧烈膨胀。峰值效应决定了机构养老和小型家庭养老院的局限性,床位开发的提前量不易把握,过多形成浪费,过少形成短缺。目前深圳市机构养老单位有27家(民办2家),养老床位已不能满足老年人口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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