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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05年深圳市劳动仲裁案件处理情况表

所属图书:2006年:深圳劳动关系发展报告

出版时间:2007年07月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现状、分析与2007年发展趋势预测

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发达的市场经济带来劳资关系的深刻变化,劳资纠纷大量涌现,劳动争议呈现出新特点。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深圳不断推进劳动争议处理仲裁制度改革,2001年在全国成立了首家劳动争议仲裁院,此后,深圳市不断完善劳动仲裁办案程序,大幅提高办案效能,劳动仲裁在协调劳动关系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近年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情况及特点

(一)案件处理情况

2001~2005年深圳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申诉数分别为16316、13628、13764、15117、15764宗,其中各年立案数分别为6434、9496、11858、11395、13190宗(见图1),立案案件涉及劳动者当事人数分别为36814、40443、38867、41326、65893人(见图2)。立案案件中集体案件数分别为764、593、623、654、747宗,集体案件涉及当事人数分别为30870、27127、24470、30500、52101人。结案数分别为5919、8842、11779、10792、12849宗。

图1 2001~2005年深圳市劳动仲裁机构受理动争议情况图

图2 2001~2005年深圳市劳动争议立案案件涉及劳动者当事人图

2001~2005年结案案件中,各年调解结案的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7.64%、27.15%、20.24%、24.02%、19.39%,裁决结案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0.14%、60.08%、69.69%、64.34%、64.25%,其他方式结案的占所占的比例分别为22.22%、12.77%、10.07%、11.64%、16.36%,用人单位胜诉所占的比例各年分别为18.47%、12.96%、11.05%、15.7%、14.7%,劳动者胜诉各年比例分别为54.6%、42.63%、34.35%、29.84%、26.89%,双方部分胜诉各年所占的比例分别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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