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维护公平正义、切实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有尊严地生活,既是巩固执政之基的需要,也是科学发展的实质。广州,正健步迈入全面小康的社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建设幸福广州的美好愿望。而公平正义、保障民生应是建设幸福广州的首要目标,也是中央深切关怀之所在。
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尤为关注社会保障事业,连续出台多项惠民政策,拿出“真金白银”,使广大市民得到真正的实惠。目前已构筑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业有所保、伤有所偿、育有所助”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在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建设全民共享型社会保险制度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取得重大成就。
一 历史回顾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州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改革探索阶段(1978~1992年)
这一阶段主要是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为探索重点。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的新政策,全国开始推行经济体制改革,企业用工制度随之发生重大变革,传统的企业养老制度已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没有上位法作为支撑的前提下,广州大胆摸着石头过河,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探索与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养老保险方面。1983年,广州市率先在中国大酒店、广州钢铁厂、广州友谊商店等企业试行合同制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使“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转变。1985年,广州市政府印发了《广州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退休基金统筹暂行办法》,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