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登录  注册

数读湾区

广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数和人数情况(2004~2012年)

所属图书:广州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3)

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历史、现状与前景

在我国,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共同构成社会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是社会救助制度中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低保制度对于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广州市是全国最早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之一。经过16年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广州已经建立起了一道比较厚实的“社会安全网”,在缓解城市贫困、促进经济和社会平衡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稳定器,为广州市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提供了重要保障。[1]本文旨在对广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演变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

一 广州市低保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95年,广州市开始建立低保制度。回顾整个制度的发展历程,根据政策环境的变换,可以划分为创立、巩固与发展、完善三个发展阶段。

(一)创立阶段(1995~1999年)

1993年6月,上海市最先在我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5年,广州市民政局连同其他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广州8个区和部分县级市的50个城镇困难户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形式多样的调研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入户访谈等,以实地调查的方式了解广州市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和生活所需。调查组向市政府提出了广州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和执行办法的建议,该建议为广州低保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基本的政策架构。在此基础上,1995年7月,广州市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广州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通知》(穗府〔1995

/19页

最新报告

更多>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