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稳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不断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各地社区建设实践探索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圳市罗湖区的“社区多元融合新机制”入选“2013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东莞市、博罗县、德庆县达到《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的“领导协调机制、社区建设规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各项服务、社区各项管理”五项全覆盖创建标准,被认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南沙区,深圳市罗湖区、坪山新区,佛山市南海区,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一 城乡社区建设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近年来,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以及7个配套文件,并以此为抓手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社会的活力,在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创新。从2013年开始,广东采取“1+5+N”的方式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其中,“1”是指广东省社工委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全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当中提出10项改革任务,包括建立农村民主监督机制、落实现时各地农村监委会的职能、鼓励社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基层组织、探索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实践方式等;“5”是选择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清远5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