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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所属图书:广东省社会建设发展报告(2013~2014)

出版时间:2014年12月

广东省社会建设分析报告(2013年第四季度)

一 社会建设总体情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为广东社会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2013年广东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民生服务水平与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社会建设交出亮眼“成绩单”。

(一)民生事业整体发展势头良好

民生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大幅上升。2013年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5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076元,分别增长9.0%和10.5%。城乡居民月人均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9.1%、17.6%,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18.2%,年人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1200元、1300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9.1%。[1]

部分民生指标仍有提升空间。从兄弟省份已公开的年度数据来看,首先在财政收入方面,2013年广东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7076亿元,高于江苏的6568.5亿元[2],财政收入增长率为13.6%,略高于江苏的12.1%与浙江的10.27%。

在居民收入方面,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江苏的32500元高450元,比浙江的37851元低4901元。而广东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均大幅低于浙江的16106元与江苏的13550元(比浙江低9030元,比江苏低6474元)。收入水平提升仍有较大的空间。

在社会保障方面,从养老保险数据来看,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为65元[3],低于江苏的80元[4]。而从2014年1月1日起,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升至每人每月100元[5],继续领跑全国。在养老服务设施方面,截至2013年年底,广东千名老人床位数只有17.3张,低于全国25张的平均水平[6],大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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