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行分设”是我国近年来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一个重要机制,是各大中城市积极探索的一种社区新型管理模式。所谓“议行分设”,是将原有的社区工作分为议事层和执行层,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工作站等构成的新型社区工作组织机构[1]。2005年,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首次在所辖10个社区全面实行“议行分设”管理体制。几年来,这一模式在天园街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广州市推进社区自治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认真研究这种模式,将有利于丰富和发展广州市社区自治的实现途径。
一 天园街实行社区“议行分设”的背景
(一)各级党委、政府的推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社会最基层管理单位之一的城市社区,其地位、作用显得日益重要,加强社区建设被各级党委、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2000年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强调要加强社区管理,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2001年4月16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8号),要求建立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