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商业住宅小区大量涌现。开发商在完成开发建设出售房屋前,一般都会选聘或委派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在出售房屋时一起“配售”出去,业主只能被动接受。业主入住后,不可避免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各种矛盾或纠纷。在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业主民主意识的提高,社区居民逐渐认识到,需要有一个可以代表全体业主来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共同利益的组织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就顺势而生了。2003年6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的职权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得到了确认。
虽然具备了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实际上,由于复杂的利益纠葛,业委会的建设举步维艰。正如五山街的X小区,从2008年3月13日业主联名发出《关于组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建议》,到2008年9月7日召开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委会,X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历时半年之久,其过程甚为艰难曲折,颇具典型意义。本文将以X小区业委会建设的实践为例进行分析,意在总结业委会建设的一些有益经验,深入剖析在此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若干建议,以期对业委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一 X小区业委会成立的背景和过程
(一)X小区概况
X小区建设于2003年,总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坐落在绿茵覆盖的山坡之上,紧靠五山高校区,由某大型开发商建设,楼体外观采用三段设计,极富建筑艺术美感,是广州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