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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18个转制社区的基本情况

所属图书:广州社区党建与社区自治

出版时间:2013年07月

萝岗区转制社区自治情况调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大量被征用,政府对这部分行政村实行了“村改居”工作,依照法定程序撤销了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这种经过改制后的社区我们称之为“村改居”社区,又叫“转制社区”。萝岗区[1]先后于2005年和2007年完成了18个行政村的“村改居”工作。对于这些转制社区怎样开展自治,效果如何?本课题组对萝岗区辖区内的萝岗街、东区街、联和街、永和街、夏港街全部18个“村改居”社区进行了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多个社区,并查阅区民政局、农林水利局、信访局、统计局相关资料等形式,了解到一些情况,并作了整理、综合分析,形成以下调查材料。

一 转制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现状

(一)转制社区的基本情况

萝岗区18个转制社区按不同的标准分为不同的种类(见表1)。

转制社区两委老中青干部年龄结构比例约为3∶6∶1,结构相对合理;大专以上学历者约占30%,说明知识型基层干部在增多;两委连任率达到70%以上,党员占80%,说明多数社区党员干部得到了群众支持,有利于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有利于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见表2)。

表1 萝岗区18个转制社区的基本情况

表2 萝岗区18个转制社区的两委干部构成情况

(二)转制社区的特点

通过到社区走访,调查问卷的分析和查阅有关档案材料,综合归纳萝岗区转制社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经济实力差距大

各转制社区的大发展均来源于广州开发区的征地拆迁。早期征地的行政村和经济社获得了较多的征地款,积累了较多的社区发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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