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低碳经济的理解之所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一个国际可比较的衡量标准。衡量一个经济体向低碳经济转型的基础要考虑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技术水平和消费模式四个因素。据此,需要从低碳产出、低碳消费、低碳资源和低碳政策四个层面构建低碳经济(城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1]本章着重对这套指标体系的一些核心指标进行解读,并结合五省八市低碳试点省市进行分析。
第一节 低碳城市的核心评价指标
纵观中国社会科学院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核心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碳生产力、人均碳排放、单位产品能耗或单位产值能耗、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碳能源强度(单位能源消费的碳排放因子)以及森林覆盖率等。
(一)人均碳排放水平
人均碳排放指标具有公平的含义。人均碳排放水平不仅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而且与生产和消费模式密切相关。根据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0)》[2]和《世界人口数据表》(World Population Data Sheet,2010)[3]等报告统计,2009年美国人均碳排放为19.37t CO2,加拿大为17.88t CO2,澳大利亚为17.65t CO2,日本为9.58t CO2,德国为9.7t CO2,英国为8.56t CO2。在发展中国家中,中国人均碳排放为5.65t CO2,印度为1.31t CO2,巴西为2.14t CO2。
从时间序列分析,人均碳排放与人均GDP之间存在近似倒U形的曲线关系。[4]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远未完成,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为了实现发展目标,发展中国家的能源需求将有所增长,这是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