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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12十件民生大事”中涉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大事”

所属图书:广州农村发展报告(2013)

出版时间:2013年08月

广州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研究

一 新时期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我国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也在农村。要将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优先位置,并在财政投入、技术投入、人才投入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速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的需求。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摆在优先位置。

对于什么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学者们观点不一。张开云认为,能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和提升农民福利的公共服务都是现阶段农村应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中主要包括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民培训、就业服务、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社区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等。[1]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我国“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共分九大类,涵盖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见图1),其中除住房保障服务的重点在城镇外,国家“十二五”时期其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都在农村。[2]

图1 国家“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民生服务,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养老保障等;二是公共事业服务,如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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