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社区建设的目标是实现社区治理
国内外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表明,加强社区建设,把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和抓手,不是行政体制向基层社会的延伸和覆盖,也不是简单地增加政府对各个基层社区的投入,或是直接转嫁工作职能。社区本身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来自草根社会的区域性“共同体”,是一种民间社会,具有地域性和社会性双重特点。社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社区治理,通过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非营利组织的共同努力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最终走向“善治”的过程。
一方面,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管理最基层的组织形式,必然成为实施城市基层行政管理和社会控制的国家治理单元,在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主建设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城市的社会管理出现真空地带的时候,政府通过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方式来力图弥补这一真空,有其积极的意义。另一方面,社区建设的要义是“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尽管关于社区的定义层出不穷,但地域、互动和认同是公认的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并且社区一直承载着一种共同体精神:人们可以为了共同利益而产生集体行动。社区建设的关键在于通过社区成员自己的力量在共同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并共同享有整体利益的过程中产生社区的整体意识、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要点是把社区所在地的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很好地“组织”起来,使它们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协同努力,充分利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