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上任之初即把社会治安问题作为首要调研专题,并指出,给市民安全感是实现“两个适宜”的重要基准线;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作为,就是对群众利益的最大冷漠,就是最大的失职,就不配做人民的公仆。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和高度重视下,社会治安近两年出现了明显好转的趋势。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07年11月进行的调查,反映了这一现状。
调查发现:违法犯罪显著下降;市民对治安状况的评价出现质的变化;公众安全感[1]显著上升;市民对警方工作评价持续升高。社会治安呈现新的局面,这是政府加大投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果,也是警方工作机制和模式转换的结果。
回顾近六年历程,调查数据显示,社会治安在社情民意方面发生了较大起伏和变迁:违法犯罪从爆炸式增长、公开化作案转为得到有效压制;市民安全感与治安评价从相矛盾到逐步趋向一致;市民对警方工作评价与对治安评价从矛盾逐步趋向一致。
本次调查发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值得注意:违法犯罪总量还比较大,伤害面依然不容低估;部分评价仍处于低位,夜晚和僻静马路有待归还市民。治安改善还有很大空间,市民期望政府继续采取措施,深化建设平安广州。
一 社会治安的社情变化
(一)违法犯罪总量从爆炸式增长到得到有效压制
2002年,受访市民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次数相对较低。2003年,受侵害次数比2002年猛增82.5%,违法犯罪呈爆炸式增长;2004年较上年继续猛增65.8%。
2005年,受侵害程度达至近年高峰,但增长速度开始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