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2013年8月29日,香港与内地正式签署《CEPA补充协议十》,进一步加强了两地经贸合作。在CEPA等相关政策推动下,近年来地缘相近的粤港经济合作特别是服务业合作进入了新一轮大发展,最明显的就是香港、澳门对粤直接投资服务业实现稳步增长。至此,已很明显,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既是中央赋予广东深化与港澳合作、促进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任务,也是广东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港澳珠三角新形势下合作将以服务业为主要内容,CEPA的实质是内地与港澳间实现区域服务贸易自由化。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是中央政府在“十二五”时期推进内地与港澳合作的重要政策目标,也是先于WTO和超越WTO框架的市场准入和优惠安排。港澳珠三角将成为构建内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先行区和核心区。至此,CEPA条件下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路径与策略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研究综述与理论模型
1.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研究综述
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研究可以归纳为4类。一是遵循传统国际贸易理论,按照比较优势建立的模型。这类模型中,国际贸易是由于各国之间的区别而产生。各国投入产出的相对成本的差异导致了互惠国际贸易的出现。H-O模型将之归于各国的要素禀赋的差异,其后梅森(Meivin,1989)、伯格斯(Burges,1990)、琼斯(Jones,1990)、迪尔多夫(Deardorff,2000)、布莱恩(Brian R,2002)等都沿用该思路并加以拓展,这类型的标准比较优势模型探讨的结果相似,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