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强调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当前,粤港澳区域合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向宽领域、全方位、一体化深入推进。整合不同行政区域的生产资源,加强相邻区域之间的合作,实现产业发展从单个行政区域向跨行政区域转变,是破解制约广东产业转型升级难题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推动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在这其中,粤港澳区域合作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加快广东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 粤港澳区域合作与广东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内涵
粤港澳区域合作是我国区域合作实践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单个行政区域的内部合作,也不同于主权国家之间的区域合作或内地各省(市)、自治区之间的区域合作,而是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由中国的省级行政区域(广东省)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三者之间跨越行政区划而开展的区域合作。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处于南中国地区的广东省,凭借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和先行一步的政策优势,在粤港澳跨行政区域经贸交流与技术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充分体现了由粤港澳三地联手形成的“大珠三角”的“龙头”效应。但由于行政区划的存在,生产要素无法在3个行政区域之间自由流动,造成资源浪费和创新效率低下,制约了该区域创新能力提高和经济协调发展。新形势下的粤港澳区域合作,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