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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读湾区

粤港澳三地因公出访管理、政策评估和投诉受理部门

所属图书:粤港澳合作与广东新一轮发展

出版时间:2015年12月

粤港澳因公出访政策比较与绩效评估

一 导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巨额的“三公消费”不仅仅给国家的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其衍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已经“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其中的公费出国相对于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更显得隐秘性高。虽然近几年明目张胆地利用公费出国(境)旅游已不多见,但是,假借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而无实际内容、无明确任务的出访则是举不胜举。因公出访的失控既有出访人员本身的失范,也存在制度性的失序原因。例如,2004年出台的《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明文规定:“统筹派遣业务处室和公共服务处室因公出国(境)人员。委机关、省重点办的处级干部在退休前争取安排一次出国(境)培训、研讨或考察。”其中将出国考察作为干部福利待遇的思路昭然若揭。毋庸置疑的是,将公费出访作为官员福利存在的,以级别区分待遇,白纸黑字写入章程的绝非仅此一家。

由于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和对外经济、文化、技术交流频繁的实际,广东省对因公出访管理的难度更为明显。根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的公布,2009年以来,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问题信访举报28件,涉及地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13人;立案查处4件,对1名正厅级干部和1名正县级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对1名副厅级干部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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