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珠江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现状
(一)珠江华侨农场改革历程
华侨农场是国家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安置归难侨设立的,既有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又有难民安置的历史属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华侨农场面临从国有企业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型的任务。
珠江华侨农场成立于1951年底,是全国首批华侨农场之一。农场面积约54平方公里,先后安置了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归难侨5500多名。现有户籍人口18428人(其中归难侨2283人),在职职工247人。
近年,珠江华侨农场按照《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努力实现侨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三融合”总体目标,积极推进农场改革和发展,先后经历了管理区建制、街道管理体制两种改革模式。
1.管理区模式
1992年,广州市设立珠江管理区,赋予县一级管理职能,农场、公司、管理区三者以“一套人马、三块牌子”模式运作。期间,管理区和公司初步实施了政企分开制度,公司从2004年底开始直属管理区管理,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和土地经营。
2.街道模式
2008年,省政府撤销珠江管理区,建立街道管理体制,承担从农场分离出的场办社会职能。同时,“珠江华侨农场”牌子改挂在“珠江华侨农工商公司”下,农场经营性的土地和资产划归珠江华侨农工商公司。
(二)珠江华侨农场改革现状
一是体制逐步融入地方。农场所属的各类学校、医院、“三站”(畜牧兽医防疫检疫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技站)等由政府统筹接管,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通过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