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10年广州市文化产业发展特点
(一)产业支柱地位确立,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2009年,全市文化产业[1]实现增加值719.3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7.87%。2010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86.95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7.92%(见图1),比2009年末又上升了0.0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次于北京居全国大城市第二位。文化产业平均每单位从业人数和增加值分别为145.83人和2043.01万元,人均增加值为14.01万元。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图1 2006年和2010年广州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对比
表1 国家中心城市文化软实力评价
从城市文化核心价值、城市制度健全度等五大方面对我国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及重庆五大国家中心城市进行文化软实力的综合比较可以看出,2010年,广州市文化软实力综合得分排在五大国家中心城市的第三位。其中,广州市“城市制度健全度”、“城市政府管理及创新”两项指标排在第二位,“城市文化核心价值”、“区域城市文化中心作用”及“城市国际化水平”三项指标排第三位。
(二)吸纳就业效果显著,社会效益明显
文化产业是一个巨大的就业“蓄水池”,文化创意产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能容纳70%的就业,特别是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服务、书报刊零售、印刷等行业容纳就业人数较多,文化创意产业为扩大就业创造了条件。2010年上半年,广州市文化产业从业人数达到27.62万人。同时,文化创意产业门槛相对较低,收益较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