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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限行政策情况

所属图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7)

出版时间:2017年08月

北上广深新能源汽车政策现状与趋势分析

在国家大力推动和相关部门支持下,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2016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地方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责任主体,地方要明确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区域,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上成效较为突出,北上广深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各城市借鉴,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 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政策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6月,全国各地方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已超过330项[1],涵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基础设施、用电价格、交通管理等(见表1)。2016年以来,由于国家继续加快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各地方也加快出台或调整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其中,多数城市均出台了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和基础设施等支持政策,限购限行城市也出台了区别化的交通支持政策。

表1 主要省市新能源汽车政策出台情况
序号 省市 推广应用 财政补贴 基础设施 用电价格 交通管理
1 北京市
2 上海市
3 天津市
4 重庆市
5 河北省
6 山西省
7 辽宁省
8 吉林省
9 黑龙江省
10 江苏省
11 浙江省
12 安徽省
13 福建省
14 江西省
15 山东省
16 河南省
17 湖北省
18 湖南省
19 广东省
20 深圳市
21 海南省
22 四川省
23 贵州省
24 云南省
25 陕西省
26 甘肃省
27 青海省
28 广西壮族自治区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
30 内蒙古
31 新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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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主要省市新能源汽车政策出台情况

以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为例,2016年12月,财政部等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要求地方补贴(地方各级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单车补贴额的50%。为落实国家对地方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地方正积极调整本地区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截至2017年6月全国已有9个省市密集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分别为北京、上海、山西、江苏、甘肃、西安、天津、合肥和南通等,均按照不超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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