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是围绕同一海域连绵分布,由众多海港、港湾和城镇组成的具有较强功能协作关系的城市化区域。湾区经济则是由拥有较发达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的湾区所衍生出一种经济形态,是港口经济、滨海经济、都市圈经济与湾区地理形态聚合裂变而成的一种特有经济格局。
第一节 湾区概念
湾区是区域的一种表现形态,它不单是自然地理的概念,更多是经济地理上的概念,并具有区域经济学上的特定内涵。
一 区域与湾区
所谓区域,是指根据一定目的和原则而划定的地球表面的一定范围的空间,因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内聚力而历史奠定,并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有机整体。区域的内聚力、结构、功能、规模和边界是构成一个区域的基本要素,区域可划分为均质区(如民族自治地区等)、结节区(如都市经济区等)、规划区(如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区),等等。[1]
湾区则是区域划分的一种类型。湾区(bay area)一词,百度百科的解释是“从地理学角度,湾区泛指一个海湾或相连的若干个海港、港湾、邻近岛共同组成的区域”。《不列颠百科全书》对“bay”(海湾)的解释为“由于海洋(或湖泊)移动而形成的海岸凸入(concavity)或海洋再入(reentrant)处”,小海湾为bay,大海湾为gulf。《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第十条规定:“海湾是明显水曲,其凹入程度和曲口宽度的比例,使其有被陆地环抱的水域,而不仅为海岸的弯曲。如果海湾天然入口两端的低潮标之间的距离超过24海里,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