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利用特区立法权构建前海特色规范体系
摘要
特区立法权是经济特区特有的政治优势、创新优势和法治优势。深圳自取得特区立法权以来,在国家立法尚属空白的许多领域,大胆探索,勇于先行先试,充分体现了特区立法权在制度创新上的引领作用。前海肩负着“为全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使命任务,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是前海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和实现路径。前海的规范体系以“一条例两办法”为主要制度框架,梯次化规范体系格局基本形成,法治建设示范区雏形初现。为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前海法治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需要立法者凭借更长远的眼光和更深的智慧,继续运用特区立法权这一利器为前海改革开放提供保障、引领和动力。
>>
作者简介

徐玲玲: 徐玲玲,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