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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腐败产生复杂原因的哲学思考(1978~2018)
摘要
腐败作为寄生在人类社会机体中的毒瘤,其产生的机理十分复杂。能否正确认识腐败产生的原因,关系寻求消除腐败思路的方向性问题。过去不少学者对腐败产生的原因进行过探索,一般都是将腐败作为一种固化的社会现象,研究它同社会的因果联系。无非是从历史、体制、个人三个大的方面分析腐败产生的具体原因。尽管这种方法可以全面罗列腐败产生的原因,但难以透过这些原因把握好反腐败的正确思路,甚至还会受到错误思维方式的误导。在现实生活中,腐败并不是一种固化的社会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环节、不同的人身上,不仅表现手法千变万化,而且产生的原因也各有特点。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至少可以从个人消极腐败、集团性腐败、特定历史阶段的腐败三个层面去分析原因。只有这样,才可能在总体上、局部上和腐败的主体上比较全面地、辩证地认识腐败产生的原因,从而找到针对不同层面的腐败现象的反腐败思路,真正做到开展反腐败斗争,有的放矢,层次分明,各有侧重,总体协调。笔者试图从哲学思维的角度,对腐败产生的复杂原因作一番新的思考,并就教于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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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百炼: 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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