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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法治三十年(1978~2008)
摘要
1978年至今的三十年是改革开放的三十年,同时也是社会法治获得大发展的三十年。在过去的三十年中,社会法治建设与经济和社会建设一同进步,包括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特殊群体保护法、医疗卫生法、环境法等在内的社会法各领域也同其他法律领域一样实现共同发展。社会法治的发展不仅体现为社会立法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体系不断完善,而且依法行政、依法参与、依法维权的法治理念也在法治实践中得以贯彻,有法可依、依法而治的局面已经显现并在社会领域形成良好的秩序,公民的社会权利逐渐得到了尊重、确认和保护。社会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这一过程出现了诸多引人注目的重大事件或法治问题,这些事件或问题正是推动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动力。社会法治的进步反映了社会建设对法治的需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事业的发展会进一步推动社会法治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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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常纪文: 常纪文,法学所研究员,法学博士。

刘翠霄: 刘翠霄,法学所研究员。

董文勇: 董文勇,法学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余少祥: 余少祥,法学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谢增毅: 谢增毅,法学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王雪梅: 王雪梅,法学所副研究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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