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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纠纷解决与新熟人社会
摘要
纠纷应当如何解决与实际怎样解决是两个不同的命题,同一性质的纠纷在熟人之间、陌生人之间和敌我之间所导致的结果是不相同的。作为一种社会学分析工具,案件的社会结构从纠纷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差异和关系的亲疏程度等方面探究纠纷解决的路线。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不断瓦解的历史条件下,扩展的熟人社会需要为纠纷解决奠定现实的社会基础,但如果不能破除对抗性纠纷解决机制所借以发挥功效的、带有敌意的“我们—他们”的划分标准,未来社会仍会徘徊于理性或非理性的战争状态之中。和解理性所要承担的任务就是要确立平等的、自由的纠纷当事人之间的协商理性、和谈理性,反对把对方当事人视为可以征服的客体,以此倡导一种纠纷合作学及其和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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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贺海仁: 贺海仁 男(1966.09) 所属博士后流动站: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指导老师:李培林 在站时间:2004.9~2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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