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内蒙古锡林浩特专场,2017年8月29日)
摘要
法律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德治国首先表现为“以德治党”,对人们行为的高标准和严要求在通过立法途径进入法治建设领域之前,要靠党员干部来发挥道德的先进性和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宪法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立法、执法、司法中体现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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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莫纪宏: 莫纪宏,男,1965年5月生,江苏靖江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顾问,兼任国际宪法学协会终身荣誉主席、执委会副主席。2004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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