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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科技法治问题研究(2014~2020)
摘要
金融科技(FinTech)即金融与科技的融合。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将金融科技分为四大类别,分别为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和大数据。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方面体现在人才结构上,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组成结构失衡等,容易引起操作风险。另一方面体现在业务模式上,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应用不合理,容易引起技术依赖风险;行业内业务模式呈现同质化、交叉化,极易引发“合规风险”和“蝴蝶效应”。另外,不可忽视的还有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怎样合理使用和保护客户信息成为金融科技在未来需要应对的难题。目前金融科技监管首要目标是解决信息多方不对称的问题,但由于监管层科技水平弱,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获取数据,收集、分析问题,以及实时地发送指令,监管者应与被监管者平等地获取信息,并通过数据的共享建立信息交互系统,不仅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还可以依托科学技术构建一个实时、自上而下、可预测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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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峰: 张峰,博士,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投融资、互联网金融。

傅巧灵: 傅巧灵,博士,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商业银行管理、金融营销。

韩莉: 韩莉,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

肖文东: 肖文东,博士(后),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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