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山在林业分权改革中通过有效措施促进了小规模林业的发展,尤其是对国有苗圃放宽限制使集体苗圃和个体经营的苗圃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然而,各种形式的苗圃发展均需要满足当地对种植材料越来越多样化的需求。这就需要在苗木供应系统中进行更加深层次的分权改革,以促进社区苗圃和农户苗圃协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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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何俊: 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就职于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主要从事生态人类学与农村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研究重点包括民族经济与生态发展、地方性知识与生态保护、环境政策与民族生态文明建设三个方向。近五年来,在国际SCI/SSCI期刊发表论文共三十多篇,出版编著图书两部、丛书一套。获省部级科研奖励四项。目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国际合作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多项科研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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