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里求斯政治制度的完善始于英国殖民时期。在法国裔居民的推动下,该地区的政治制度朝着民主化的方向缓慢前进。二战结束后,随着去殖民化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高涨,英国被迫加快推进毛里求斯的民主建设。至20世纪60年代,英国殖民政府已经为独立后的毛里求斯制定出了相对完善的政治制度。独立后,该国根据宪法建立起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其中,总统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行政权被以总理为首脑的政府把控;立法权划归国民议会;而司法权则交由法院系统。同时,宪法亦规定了该国国民与地方议会的...
毛里求斯政治制度的完善始于英国殖民时期。在法国裔居民的推动下,该地区的政治制度朝着民主化的方向缓慢前进。二战结束后,随着去殖民化运动在世界范围内的高涨,英国被迫加快推进毛里求斯的民主建设。至20世纪60年代,英国殖民政府已经为独立后的毛里求斯制定出了相对完善的政治制度。独立后,该国根据宪法建立起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其中,总统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行政权被以总理为首脑的政府把控;立法权划归国民议会;而司法权则交由法院系统。同时,宪法亦规定了该国国民与地方议会的选举制度,以保障该国权力交接的平稳。在实际运行中,毛里求斯的政治体制虽然偶有波动,但总体上维持了平稳运行。毛里求斯的案例表明,在面对共同发展问题的情况下,非洲国家仍有希望建立起民主体制。不过,该案例也表现出了民主体制在反腐、危机应对以及代表性上的局限。此外,在对毛里求斯成功经验加以研究的同时也不应忽视该国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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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曹峰毓: 曹峰毓,博士研究生,云南大学非洲研究中心;
王涛: 王涛,副教授,云南大学非洲研究中心(昆明,6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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