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能转变,是自贸区建设和改革试点的重要一环。政府职能转变是推进政治体制转轨的起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政府治理机制的改革是自贸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动力,通过政府治理机制改革,广东自贸区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强了内生动力,也为我国法治政府运行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有复制和推广意义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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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燕妮: 法学博士,深圳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德国马克思普朗克研究所访问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现就职于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金融监管、国际法、自贸区制度及金融法律创新等。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获得全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二等奖。主持和主要参与国家、省、市社科规划,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课题十余项;论文曾获深圳市社科成果三等奖、深圳市十大法学优秀成果提名奖。独立出版著作2部,参编著作2部,累计发表论文3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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