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的婚姻制度与女性的地位
  • 报告作者:梁艳萍 〔日〕高桥保 黄凤琴 TamotsuTakahashi
  • 报告字数:13686 字
  • 报告页数:15 页
  • 所属图书:中文论坛2018年第2辑 总第8辑
  • 图书作者:湖北大学文学院 《中文论坛》编辑委员会
  • 出版日期:2019年01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本文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历史背景,探讨这一时期的妇女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与妇女解放进程。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清朝末期(1911)基于中国传统的儒教伦理的婚姻制度以及女性的从属地位,认为在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进入现代进程之后,已经出现了对于儒教思想的批评以及反对性别歧视的活动;第二部分考察辛亥革命后军人政权下的婚姻制度依然是维持妇女低下地位的保守性制度;第三部分审视在新文化运动的发生与《新青年》杂志出版的时间阶段,对于儒教的批判与女性解放的历史实存;第四部分重点考察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妇女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发现大城市的青年知识分子在运动的影响下开始选择爱情婚姻,而在农村偏远地区,传统的婚姻制度仍然继续维持,基于儒家伦理的妇女地位依然非常低下。
>>
作者简介

〔日〕高桥保: 高桥保,日本城西国际大学教授,研究员。

黄凤琴: 黄凤琴(1972—),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日本近代文学与批评。

梁艳萍: 梁艳萍(1960—),湖北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东西方美学与文论、文艺美学与文学批评,著有《漫游寻美》等,电子邮箱:1006000146@qq.com。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