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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泽之利”和“林泉之乐”——中古地主庄园问题再探讨
摘要
中古时期的世家大族在促进劳动力与土地结合方面曾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这不仅是当时特殊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势所致,亦由于南方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经济方面的发展变化相比,魏晋之后地主发展庄园愈来愈具有休闲娱乐和自然审美追求。文化精英分子在魏晋以后日益崇尚自然之美、追逐山水之乐的时代风气影响之下,开始将山泽田园的经营目标朝着另外一个方向推转。由于名人效应和文学魅力的影响,此类好尚和行止被唐代文人士子阶层所仿效、光大和弘扬,从而开辟了中国古代人与自然关系演变的另一个通道。他们所创造、阐发和营造的不少自然审美观念、生态意象和环境景观,具有非常值得重视的生态文化价值。刘宋放弃“壬辰之科”而颁布“大明占山格”,是古代国家山林川泽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一个重大变化,酿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环境生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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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利华: 王利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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