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受“新国家体制”下葡萄牙海外属地政策所影响,澳门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设计以及法团主义治理体制的组织形式,均以葡萄牙本土的法团主义治理体制为蓝本,同时又结合了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即使在1974年以后,葡萄牙政权更迭回归民主,原有的法团主义体制在宏观层次上获得基本保留。由于中葡两大族群所起的互补作用,使得葡萄牙海外行政系统时期的行政当局和华人社群之间存在一种互不否认的交换关系:行政当局容许代表华人利益的中介组织存在,但华人社群反过来也不抗拒行政当局对澳门实施有效的行...
受“新国家体制”下葡萄牙海外属地政策所影响,澳门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设计以及法团主义治理体制的组织形式,均以葡萄牙本土的法团主义治理体制为蓝本,同时又结合了澳门社会的实际情况。即使在1974年以后,葡萄牙政权更迭回归民主,原有的法团主义体制在宏观层次上获得基本保留。由于中葡两大族群所起的互补作用,使得葡萄牙海外行政系统时期的行政当局和华人社群之间存在一种互不否认的交换关系:行政当局容许代表华人利益的中介组织存在,但华人社群反过来也不抗拒行政当局对澳门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尽管他们对行政当局的合法性未予认同。澳门葡萄牙行政当局更有意识地将华人经济团体吸纳至澳门行政管理机构之中。在这个合作体系内,行政当局与华人利益中介组织之间的目标分歧颇大:行政当局希望利用华人社群的经济实力来协助实现葡萄牙海外属地的政策、维持有效管治;而华人社群的中介组织则主要透过占有行政管理机构的席位来作为向行政当局转达中国政府信息、争取当地华人社群利益的正式管道。双方比较一致的目标,基本上仅局限于维护澳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些都与考森(Cawson,1978)所提出的权威型法团主义相似,即国家准许利益中介组织存在,而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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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震宇: 男,英国兰开斯特大学环境科学一级荣誉学士,伦敦大学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公共政策与管理硕士,澳门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澳门基金会首席顾问高级技术员。研究方向为公共行政管理。曾发表《“回归”英译小议》《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青年政策的制定给澳门的启示》《利益团体政治模式的文化语境》《澳门的行政堂区》等评论及论文,译有《澳门风情—水墨记忆》《澳门现代政治行政制度部分法规选译(1955~197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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