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结2009年以及最近几年中国地方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应急措施的经验和教训,可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因为缺少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上严重的官僚主义,导致处置不力,激化矛盾,酿成了一些不应发生的恶性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危机事件。本文分析了地方政府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力的主要原因及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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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莫纪宏: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顾问,兼任国际宪法学协会终身荣誉主席、执委会副主席。2004年获得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2005年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主要研究方向: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和国际人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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