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罪从宽机制研究: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背景
报告字数:70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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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三五”改革纲要)中明确指出,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要研究建立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处理的司法机制,明确其条件、范围和程序。老年人犯罪从宽机制也逐渐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其核心内容是要根据老年人犯罪的特殊情况,给予从宽的刑罚处罚。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通知中也指出,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
2009年3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三五”改革纲要)中明确指出,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要研究建立老年人犯罪适度从宽处理的司法机制,明确其条件、范围和程序。老年人犯罪从宽机制也逐渐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其核心内容是要根据老年人犯罪的特殊情况,给予从宽的刑罚处罚。2010年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通知中也指出,对于老年人犯罪,要充分考虑其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在201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中,这一机制得到了相当充分的体现。例如,《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到,相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其他刑法制度,该项机制可以说是一项全新的刑罚处罚方式。但是,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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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光宁: 作者单位:中共文登市委党校
李莉: 作者单位:中共文登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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