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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失独家庭权利救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报告作者:武萍 张毅 付颖光 刘晓彤
  • 报告字数:8263 字
  • 报告页数:15 页
  • 所属图书:失独家庭养老服务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 图书作者:武萍 张毅 付颖光
  • 出版日期:2019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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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失独家庭虽然与计划生育政策息息相关,但作为一个称谓近几年才出现,也有的新闻媒体称其为“失独父母”“失独老人”。当前针对失独家庭的概念,学界并未有讨论,一般认为:失独家庭是指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由于主客观因素死亡后,父母未再生育或领养子女的家庭。也有人称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为“失独群体”,指其独生子女因灾害、疾病、意外、自杀等原因死亡,从而永远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们,其年龄大多在四五十岁及以上,且一般情况下,由于年龄或其他原因他们不能或不愿再生育、收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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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武萍: 武萍 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辽宁省特聘教授,民商法和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多年来一直从事人口老龄化与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以及国家民委项目多项。作为重大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3项,其他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人民日报》《中国行政管理》《中国软科学》《统计研究》等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被CSSCI收录25篇,被转载引用40余次。针对社会保障热点与前沿问题,接受辽宁电视台、沈阳电视台等媒体的多次采访。独立和参与出版学术著作7部,其中学术专著《中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研究》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哲学与社会科学)二等奖。获得辽宁省政府奖(哲学与社会科学)等国家和省部级奖励10余项。主讲社会保障基金运营与管理、现代人口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项目服务与项目管理等课程。

张毅: 张毅 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1996~2013年求学于辽宁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长期关注社会保障法、养老服务领域,发表相关论文、报告10余篇。

付颖光: 付颖光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继承法。发表论文12篇,参与课题12项,参编教材4部。

刘晓彤: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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