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省一直重视发挥立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2018年,广东省本级和设区的市一级立法呈现出以下特点:立法事项涉及面较广;立法事项重点突出,省级立法在环境保护和民生法治方面成果显著;地方特色浓厚、立法创新性强;注重法规的适时性,立、改、废相结合。广东省市两级地方立法主要内容聚焦于: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规范城乡建设与管理,实现城市治理创新;加强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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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汤善鹏: 汤善鹏,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杨明凤: 杨明凤,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张鹏: 张鹏,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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