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我国法治社会建设在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强化对法治理念的宣讲,细分法治宣传的对象,实现了法宣方法与载体的多元化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更加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构建有限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村民与社区居民自治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普及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服务主体与服务内容得到进一步的充实与丰富,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手段更为多元,人民调解成功率、诉前纠纷化解率不断提升,群众上访次数显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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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庞正: 庞正,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周恒: 周恒,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刘旭东: 刘旭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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