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举措。本文阐述了建立长江经济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本质要求和重大意义,厘清了编制负面清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负面清单编制的思路和原则。在此基础上,把岸线、河段、区域划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大类别,又针对各类别提出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开发和产业发展方面的管控措施即要求,从而整合形成一张负面清单。最后,研究提出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动态调整制度、既有项目分类引导退出机制,以推动负面清单制度发挥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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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苏铭: 苏铭,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能源环境、绿色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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