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行使研究——以14个城市的市容环卫立法为例(2013~2019)
摘要
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将地方立法权下放给全部设区的市,该下放同时引发了“立法扩张”和“立法重复”两种完全相反的担忧。通过对样本城市市容环卫领域立法的实证分析可以得出,我国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更多是在细化上位法的规定,原创性和重复性规定较少。从保守性倾向的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在法制统一、立法技术、立法权限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设区的市采取“谨慎立法”的方式,在地方立法层面上以细化上位法为主。我国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行使总体上呈现保守倾向,虽然具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条件,未来应当进一步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减弱地方立法的保守倾向。
>>
作者简介

刘熠博: 刘熠博,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立法科学研究院研究人员。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