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制度,简称聘用制。聘用制的主要政策依据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法规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本章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聘用制的初衷是打破原有的行政任用关系,建立用人主体与聘用人员之间的平等协商关系,通过建立岗位聘用制度,逐步打破原先僵化的身份管理体制,搞活用人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聘用制的核心和基础是聘用...
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制度,简称聘用制。聘用制的主要政策依据是200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件”),法规依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本章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聘用制的初衷是打破原有的行政任用关系,建立用人主体与聘用人员之间的平等协商关系,通过建立岗位聘用制度,逐步打破原先僵化的身份管理体制,搞活用人机制,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聘用制的核心和基础是聘用合同管理,涉及合同订立与履行、合同期限、合同内容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科学、合理、高效、公平的聘用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发挥人才才智的基础。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设计应与其单位的发展战略保持高度一致,提升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水平。从当前事业单位的发展趋向来看,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制度的构建以聘用合同为基础,包含多种聘用方式,是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有利于吸引和激励优秀高端人才的聘用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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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丁晶晶: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现就职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管理研究室副研究员,研究领域涉及事业单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发展战略、社会治理等。近年来围绕事业单位改革主持并参与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软科学基金项目、人社部重大项目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受多部门委托进行相关政策制定及实施效果评估等研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管理咨询与最优工作方案制定。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多篇,自2014年起连续参与《中国人力资源发展报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分的编写工作。出版专著《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规范研究》,参与编写《面对“坎”:社会创业实战理论参考》《美国非营利组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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