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浦东新区“家门口”法律服务实践具有显著的区域特色,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也存在需求与资源难以对接、服务精准性不足、服务水平亟待提高、队伍管理僵化和法律服务定价机制单一等问题。为了提升“家门口”法律服务的效能,建议从法律需求的识别机制、法律需求的回应机制和法律需求的满足度评价机制三个方面进行制度的完善,同时从队伍构成、管理方式、考核模式和激励手段等方面,加强居村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并重视居村法律服务经验沉淀,以期更好地反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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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军: 陈军,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党校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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