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在新的“大市场-专药品”体制下不断深化,其中,“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重点领域的监管得以强化。总体呈现制度建设加速、监管效能提升、监管方式全面转型、监管机制不断创新的特点。但仍存在一些薄弱关系,下一步应处理好产业发展与安全监管、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监管事权和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一般市场监管部门、省级药品监管机构与省以下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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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闫志刚: 闫志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监管。
边晓慧: 边晓慧,安徽大学管理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府信任、政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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