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4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指出,“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2017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细化相关政策,研究具体措施,做到真正切实管用”。该意见在各章节内容中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进行了细化。根据这两个意见,全国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办法及配套制度。本文在充分考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和政策环境,系统分析政策制定、执行、监控等过程及问题的基础上,秉持系统思维,对优化完善该政策提出建议,进一步强化政策的整体性、协调性和连贯性,增强公共部门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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