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 皮书网首页
登录|注册 |无障碍阅读
国家知识资源服务中心 CARSI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国有企业走向公司的难点及其法理思考
  • 报告作者:王保树
  • 报告字数:11351 字
  • 报告页数:13 页
  • 所属图书:法人与团体人格的发展
  • 所属丛书: 《法学研究》专题选辑 订阅
  • 图书作者:冯珏
  • 出版日期:2020年05月
  • 浏览人数:
  • 下载次数:
摘要
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本质是把企业塑造成真正的市场经营主体,这是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的根本动机。国有股规范化操作应坚持股权平等和有利于公司依法运营的原则,公司股份的持有人为当然股东。国有股股东的确认应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应分别授予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有投资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行使。国有股份应进入市场流通。董事长、经理应由董事会选举和聘任。另外,还须注意亏损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职工持股等问题。
>>
作者简介

王保树: 王保树,原文发表时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已故)。

相关报告
文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