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把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视为回应社区需求、解决社区现实问题,那么当把业主委员会置于城市基层社会协同之时这种实践的理论价值将尤为凸显。根据第一章导论中所提出的社会协同概念与内涵,下面将结合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具体界定城市基层社会协同及其相关认识,分析城市基层社会协同的实践及其挑战,以此来进一步说明理论上的社会协同与实践上的社会协同是相互支持、彼此呼应的。同时,借助案例分析,在已有业主委员会及其行动的解释框架基础上尝试建构一个新的研究分析框架...
如果把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治理视为回应社区需求、解决社区现实问题,那么当把业主委员会置于城市基层社会协同之时这种实践的理论价值将尤为凸显。根据第一章导论中所提出的社会协同概念与内涵,下面将结合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创新,具体界定城市基层社会协同及其相关认识,分析城市基层社会协同的实践及其挑战,以此来进一步说明理论上的社会协同与实践上的社会协同是相互支持、彼此呼应的。同时,借助案例分析,在已有业主委员会及其行动的解释框架基础上尝试建构一个新的研究分析框架,以此彰显社会协同的解释力与建构力。一定程度上,城市基层社会协同的过程,也可以说是不断地向社会力量进行赋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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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培志: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社会学,近期学术关注点有城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社会事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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