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14~2019年的评估结果中可以看出,全国100个城市在监督与问责这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主要体现在监督与问责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升,人大、政协的监督日益制度化与常态化、法院司法监督有效性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的渠道普遍畅通。但同时,也存在各种监督方式发挥的作用不均衡、监督与问责总体透明度不高、制度健全动力不足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我国未来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与问责工作要从有效补充监督短板并建立贯通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大和政协监督、提高法院司法监督权威、提升内部监督实效四个方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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