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我国农村残疾人的整体性贫困得到根本性改变,贫困发生率大幅度下降,贫困程度得到极大缓解。农村残疾人脱贫攻坚取得如此成就源于中国特有的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即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战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贫困治理组织体系,以及“残疾人家庭—残联组织—政府”的信任合作机制。未来贫困残疾人仍然是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重点人群,残疾人的贫困治理模式需要根据贫困结构的变化进行相应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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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立雄: 杨立雄,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残疾人社会政策。
刘曦言: 刘曦言,中国人民大学2020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残疾人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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