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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服务业的合作与发展
摘要
根据2004年6月3日签署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有10个领域,其中属服务业的有7个领域: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务与贸易、旅游、劳务、科教文化、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涉及服务业的有3个领域:产业与投资(投资环境与投资促进机制,技术、生产、投资合作)、农业(农产品购销、农业科技开发、食品安全体系)、劳务(劳动力供求信息传递交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资格认证)。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以服务业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合作。研究泛珠三角服务业的合作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行文简练,下文把泛珠三角内地九省区简称“内地9省区”或“9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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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江帆: 经济学博士,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中国第三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第三产业研究会会长,专著《第三产业经济学》获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

陈凯: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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