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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国家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立法枚举及启示
报告字数:18796字 报告页数:27页
摘要
第一节仅枚举了德国、法国、瑞士、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的立法例,观察其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范围、清偿责任,探讨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条件和法理基础,为探讨我国相关立法和司法适用提供可能的帮助。《德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一般与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定的联系,《日本民法典》则规定仅在日常家事代理权情形下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同时,即使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也不一定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要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具备其他条件,而且债务清偿并非一概为连带责任,还存在补偿责任。
作者简介

李洪祥: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民法学、婚姻法学、妇女法学。出版《我国民法典立法亲属法体系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婚姻法律制度研究》(长春出版社,2000)等。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求是学刊》、《社会科学战线》、《江汉论坛》、《现代法学》、《当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学杂志》、《法学论坛》、《政法论丛》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主持完成教育部等社会科学研究项目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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