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澳门居民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和自由主要体现在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人身自由、信仰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法律诉讼和司法救济的权利。本文主要介绍了澳门居民的社会参与的基础条件,澳门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以及特区政府和居民之间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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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禹: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主要有《“一国两制”宪法精神研究》、《授权与自治》、《中国宪法司法化:案例评析》(编著)、《我国村民自治研究》、《村民选举法律问题研究》等。
沈然: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深圳大学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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